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食品工业50强50家高成长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食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经研究,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食品工业50强、50家高成长性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项工作将从全省食品行业中各门类(含食品添加剂)企业中筛选,认定为“河南省食品工业50强企业”和“河南省食品工业50家高成长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认定企业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具备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请认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所属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三)进入50强的企业应在全国同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在全省食品工业领域综合实力居领先水平,进入50家高成长企业应在近年发展中,新的增长点明确、成长性好。

三、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认真填写《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或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企业2009年度及2010年10月底前主要经济指标证明性文件。

(三)反映企业先进水平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认定与管理

(一)申报。申请企业将《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50强企业或50家高成长企业意见后,提交所在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二)初审。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依照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完整、真实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50强企业或50家高成长企业初审意见后上报省厅。

(三)复审。省厅对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需要对相关内容作调查核实的,另行安排。

(四)认定。省厅对复审合格企业依据条件,初步认定河南省食品工业50强企业和50家高成长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厅对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证书。

(五)管理。50强企业和50家高成长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复审,优进劣汰。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监测指导。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动员,精心组织,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做好当地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企业填报的《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完整。申报材料失实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收回已认定荣誉。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厅消费品工业处(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逾期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新雨   吴祖兴 

电    话:0371-65509940      

邮    箱:gxtxfpc@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7楼(450008)

 

附件: 河南省食品工业优秀企业认定申请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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