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名单及生活必需品监测信息工作的通知》(工信消费简函〔2011〕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地建立定期的行业经济运行协调机制,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电力短缺、招工和融资困难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每月上旬将有关运行情况及时报送消费品工业处。 二、从本地实际出发,在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药品、服装、家纺、日化、家电、纸制品等生活必需品领域,建立重点企业监测制度,总结本地区和重点企业保障生产与有效供给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每月上旬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消费品工业处。 三、各地在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按照总部属地原则,选择10家重点企业并将其相关信息于7月22日前报送我处(报表见附件1)。同时,在农副产品加工领域,也按照总部属地原则,选择10家重点企业并将其相关信息于7月22日前报送我处(报表见附件2),我处汇总后上报消费品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将从各地报送的重点企业名单中选择并确定全国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名单和全国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名单。 联 系 人:周新雨 卢旭 联系方式:0371-65509940 0371-65509874 电子邮件:x65509874@163.com
附件:1. 2010年各地市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名单 2. 2010年各地市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名单 2010年消费品重点企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附表.xls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
省工信厅关于报送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名单及生活必需品监测信息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