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文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1〕259号)和《河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1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省政府《河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通过评选、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激励、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评审的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专家评审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工信部联消费(2011)259号文,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为做好第六届中国工艺大师评审推荐的具体组织及日常工作,依据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立评审推荐工作办公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张新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省辖市工信局(委)具体负责本地申报推荐工作。

(三)为做好评审推荐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机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室。

三、申报范围及品种分类

(一)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分类: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和首饰工艺、花画工艺、其他工艺,共十一大类(见附件3)。

(二)列入本届传统工艺大师评审的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

2、技艺精湛,世代相传,自成风格;

3、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5、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是上述传统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20年(含20年)以上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的专业人员;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艺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出色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1至5届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

(二)不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但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或掌握濒临失传技艺的申报者,允许破格申报,但应从严掌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须按户籍所在地申报,户籍迁入时间满6年(提供户口本第一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并出示户口本原件)。

(二)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三)在初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简称《申报表》),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如有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并选择主要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简称申报作品)3件(套),按要求上报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七、评审推荐

(一)各省辖市对《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申报作品等进行审核、筛选,确保优中选优,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和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制品除外);

3、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学历、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法定证明原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需复核的重要材料。

(二)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制作考核,要求申报者现场制作申报作品的局部,并留存录像资料,按名额要求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应立即取消个人参评资格。

八、上报材料

各省辖市工信局(委)要在8月5日前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省评审办公室,并附《申报表》和其他书面材料。上报数量每个工艺美术品种和类别每市原则推荐1人,申报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工信局(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完成好初步评审推荐组织工作。

十、省级评审推荐

省评审推荐工作办公室对申报者的《申报表》书面申报材料和申报作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按名额要求提出择优推荐建议名单,报请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上报国家评审办。

 

联系人:白松    赵露

电  话:0371-65509872     传  真:0371-65509874

附件:

1、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doc

2、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附件2).doc

3、 全国主要传统工艺美术品类名录(附件3).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