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8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中小企业〔2009〕1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的监测,决定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

报送对象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信息报送内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基本情况。

二、信息报送制度和报送时限

请各地组织本地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日常业务、半年度和年度业务信息报送制度,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分别运用“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报送业务运营情况。各地要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三、信息报送系统

(一)系统登录。“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dbtj.smehen.gov.cn)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xdtj.smehen.gov.cn)已在网上开通,请各地组织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登录该网站;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http://www.smehen.gov.cn),在首页点击“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提示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二)登录方式。使用上一级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账户和密码相同,登录后可修改密码。界面上有帮助文档和PPT下载查看。为方便相互交流沟通,请加入QQ群:19003843。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1年11月29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2011年前10个月的业务信息通过报送系统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

业务联系电话:0371-65507631(担保),65507629(小额贷款公司)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邬欣:13939006731  姚征:1368383740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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