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12年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工作 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23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决定开展2012年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范围 全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评测条件 符合《河南省企业信息化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自查。企业参照《河南省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填写《河南省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自查表》,根据自查情况提出相应等级申请,并填写《河南省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申请表》。将《自查表》和《申请表》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所在地区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时间2012年4月至5月。 (二)初审推荐。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时间2012年6月。 (三)组织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报送企业的信息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参加评测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河南省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体系(试行)》的讲解。时间2012年7月。 (四)现场评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依据《河南省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体系(试行)》,对企业进行现场评测。时间2012年8月至10月。 (五)定级发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企业自评结果和第三方评测结果,确定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并颁发《河南省企业信息化等级证书》。时间2012年11月至12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的申报工作和现场评测的组织联络工作。要确定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于4月2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强宣传。凡参与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并获得定级的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三)重点支持。对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作为信息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李洋 联系电话:0371- 65509946 电子信箱:liyang2086@139.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06室 邮 编:450008
附件:1. 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工作负责人、联络员登记表 2. 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2年企业信息化水平评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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