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企业〔2012〕54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变更资料审核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变更资料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好风险关。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申请变更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核查和风险判断,确保申请变更的担保机构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虚假增资和倒卖公司的情况,并提交核查情况说明。 二、把好资料真实关。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担保机构提交的变更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种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担保机构要提交真实性承诺书,监管部门要提交材料真实性审查说明。 三、把好初审关。一是对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说明情况,形成调查报告,随同变更资料一并上报,防止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发生风险。二是对申请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对拟变更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三是对申请变更股份、股权的,要通过实地考察、向有关部门发函调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对股东的出资来源进行核实,同时根据核实情况,提交《股东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审查意见》,确保股东具有相应的出资能力且资金来源真实,防止虚假注资。四是对申请变更住所、章程等的,要依据《公司法》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五是对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申请变更的,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整顿期间担保机构变更和注销工作的通知》(豫担保整顿办〔2012〕8号)的规定,担保机构须提出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融资、担保字样)。股东、股权(股份)的变更只限于增加,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等暂不得变更。 四、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申请资料审核工作是加强对担保机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资料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二是要履职尽责。各级监管部门要一线把关,加强对担保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要防范风险。各级监管部门在材料审查时,尤其是对股东出资来源以及持续出资能力的审核,要切实负起责任,有效防止虚假出资,做到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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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变更资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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