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质量立省企业主体责任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质量立省企业主体责任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科【2012】53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履行质量立省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任务,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质量立省企业主体责任任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方案》中的有关指标已纳入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考核目标,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质量立省企业主体责任任务

的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立省战略,全面提升我省质量整体水平,深入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质量大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3号)精神,我厅为更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省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质量立省,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以提升全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核心,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奋力实现中部崛起、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的关键时期,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将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全面履行工业和信息化职能,加快工业质量与标准建设事业发展,加快实现“十二五”时期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省厅按照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深入研究制定了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达标、提高工业产品创新能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机构管理、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等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解决当前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提升我省工业信息化领域质量水平。

总目标

到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档次结构更趋合理,附加值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淘汰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不达标的产品。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高端高档工业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自给能力明显增强。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国内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检测能力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率达到100%,质量损失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主导产业中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0%。

——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全面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

——自主品牌的质量信誉与品牌形象明显改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主要行业内的自主品牌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85%,出口产品产值比重达到30%。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品牌。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显著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推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行业质量教育,加强质量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与绩效考核。深入开展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全面贯彻实施质量安全及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标准。加快推进分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及配套标准,全面提升行业供应链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示范应用。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统筹规划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切实加强行业指导,着力改善品种质量,努力保障消费安全,全力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建设。

(一)加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积极开展行业自律。诚信问题不解决,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都会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内部奖惩机制。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引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客观、科学、规范地宣传和标称产品特性。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性企业自我声明规范并组织实施。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规范重点工业产品企业自我声明明示承诺。

积极推行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引导企业通过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承诺和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采用在新闻媒体或在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服务平台”(www.ipromise.cn)上发布的形式,进行公开承诺。到2012年底,规模以上企业自我声明个数要达到130家以上。其中:郑州、洛阳、安阳、焦作、新乡、南阳每市不少于10家,其他辖市不少于5家,省直管县(市)不少于1家。

(二)继续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制度为基础,坚持以标准贯彻保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经济发展。到2012年底,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产品数不低于260个。其中:郑州、洛阳、安阳、焦作、新乡、南阳市不少于20个,其他辖市不少于10个,省直管县(市)不少于2个。

(三)推进先进质量方法应用,加大先进质量方法的推广力度。大力提升企业领导和员工质量素质技能,以“学懂、会用、有效”为原则,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先进质量方法的普及率、成果率,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到2012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方法的比例,应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50%以上。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惩处机制。加强政府监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质量欺诈、不实宣传、虚假声明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打假治劣的法律责任,完善严厉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惩处机制,震慑违法犯罪。

(五)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企业在质量立省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争创国际国内一流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强化“重质量、讲诚信”的经营理念,实施质量经营战略,将质量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管理升级。

(六)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分析制度、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和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努力降低质量风险,减少质量损失。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建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档次和水平。

(七)加快质量创新步伐。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加大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经费投入力度,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八)质量立省中企业主体责任配合单位任务分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3号)文件安排,为了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质量立省战略工作的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质量管理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请省政府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如下工作:

分别在所辖行业开展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机制,建立信用平台,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在全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中组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为企业转型升级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努力推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为引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依法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内部奖惩机制。要建立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政府要推动加快检测技术研究,积极搭建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社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地方各级工信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要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立省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明确责任目标,严格考核奖惩。省直各职能部门与各地市对口职能部门签订《质量立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省辖市、县各职能部门和下一级职能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地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按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

(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体系。根据质量立省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快质量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和政府规章的制订工作。结合全省质量发展现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质量政策支撑体系,为质量立省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推动、舆论带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努力推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为引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履行质量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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