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监控考核办法

信阳市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监控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不含鸡公山和南湾2个管理区)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监控考核工作,依据市政府信政文[2012]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政办[2012]6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政文[2012]204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监控考核范围

10个县、区和4个管理区、开发区(不含鸡公山和南湾2个管理区)。

二、监控考核内容

(一)10个县、区工业经济发展指标

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率;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

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5、信息化建设。

(二)4个管理区、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三)信息化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考核

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制定单项考核办法,另行考核认定。

三、监控考核办法

(一)10个县、区

各县、区的基础分数均为100分,然后对有关指标分别计分,以最后综合得分进行考评。

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率:以市下达到各县、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为标准,每超0.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0.1个百分点减1分。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以市下达到各县、区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标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以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为基数,当年度所占比重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减1分。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以市下达到各县、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为标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

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以市下达到各县、区的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为标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以上年度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总量占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为基数,当年度所占比重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减1分。

(二)4个管理区、开发区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以市下达到各管理区、开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标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减1分;以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比重为基数,当年度所占比重每增加0.1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减1分。

四、监控考核实施

1、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要对照监控考核指标认真进行自查。所有监控的量化指标均以统计部门反馈确认的数据为准。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出2012年度信阳市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报市政府目标办公室计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务于2013年元月10日前将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一式2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sgxjyxk@163.com。

联系人:张德涛    电话:6365528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局

二0一三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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