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的通知》(工信电子函〔2013〕24号)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工信电子函〔2013〕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相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和《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注重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性进行把关,以正式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 二、各单位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通知中要求整理准备。详情请通过电子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查询、下载。 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于4月1日前报省厅(高技术工业处)。请投标单位代拟招标项目《推荐意见表》,于4月1日前将《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至省厅高技术工业处邮箱。 四、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其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等做出评价,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4月15日前自行递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如邮寄应以当地邮戳为准),包括纸质文本(A4格式)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以U盘或光盘保存,请自行保留备份,不予退还)。 联系人:潘建伟 耿萌 电 话:0371—65509870 传 真:0371—65509870 邮 箱:gxtgjsc@126.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2412房间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3月21日 |
豫工信明电〔2013〕23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和倍增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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