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参加2013军民两用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会的通知

内部明电

                                         签批:聂春山

发往  见报头                             盖章

等级   急      豫工信明电〔2013〕110号     豫机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参加 2013 军民两用新材料

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会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召开“2013军民两用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会”的通知》(科信字〔2013〕6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建设”的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军工建设,强化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与平台建设,促进新材料新技术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应用与推广,国家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定于2013年10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2013军民两用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合作交流会”。会议将邀请军工企事业管理部门、军工物资采购部门、高等院校、

(共7页)

军工配套企业等方面专家代表出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信息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军民融合信息咨询中心        

特邀单位:总参军训部、总参通信部、总参装甲兵部、总参基建营房局,总后司令部科技装备局、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总后基建营房部、总后科学研究所、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总后油料研究所、总后卫生装备研究所、总后军交所,总装军兵种装备部、总装科技计划局、总装预研管理中心,海军装备部订购部、海军装备研究院,空军装备研究院、二炮装备部订购部、二炮工程大学、二炮装备研究院,以及中航工业621所、014中心、航天一院703所、航天三院306所、中船重工725所、兵器工业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电科46所等。

二、会议内容 

主    题:扩大协作配套,推动军工开放

主要议题:

(一)现代武器装备发展对高新技术及产品需求方向;

(二)金属及非金属基复合材料在军民两用领域的应用及发展;

(三)新型功能材料(电子、能源、纳米、生物医用、高温超导、磁性、电池材料等)在军民两用市场的应用与发展;

(四)军民两用市场对智能材料的发展与需求;

(五)高性能纤维材料在国防领域的发展应用;

(六)武器装备轻量化材料与工艺技术的发展;

(七)新型建筑及化工新材料在国防与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性;

(八)数字化协同设计与先进仿真技术的应用;

(九)新材料、新技术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产品介绍;

(十)装备采购和军工科研生产面向民企开放的有关政策信息;

(十一)军队物资采购体系(产品范围、产品要求、采购渠道、采购流程)和军队装备采购面向民企开放的领域;

(十二)军工质量体系认证、保密资格认证、科研生产许可证、军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办理条件及认证流程;

三、参会人员

军工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技术装备采购相关人员;民营协作配套单位、新材料供应及服务商等企事业单位代表。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13日

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要求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将此次交流会的重要意义进行认真宣传,鼓励本辖区新材料、新技术生产企业抓住交流会与军方合作的机遇,积极参加(展)交流会,展示河南新材料新技术的实力,为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于9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工信厅高技术工业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耿 萌  钱志浩

电  话(兼传真):0371—65509870

邮  箱: gxtgjsc@126.com                     

附  件:1. 有关说明

        2. 参会回执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                   

有关说明

一、参会要求

1.民口企业,参与过或拟参与国防和军队配套业务的高技术企业。

2.军口单位,有配套项目需求及军转民或经营民品业务的单位。

3.涉及总装预研基金项目或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项目的科研机构与院校。

4.国外企业,涉及我国航天、航空、船舶、电子等民用项目的生产、销售等配套单位。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适用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愿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贡献力量。

6.企业或代表团如需在专题会上与军方或军工部门交流的,请提前联系并寄来交流的项目与内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7.对于会议中具有涉密内容的请配合现场人员安排禁止照相。

二、活动安排

1.军品项目。由军队相关领导,军工代表、民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就军民合作配套项目进行交流,为参会代表提供项目合作机会。

2.企业推介。重点展示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让军方掌握更多的具有军需价值的民用技术产品信息,推介具有军需价值的高新科技项目。

3.军工集团涉及民用项目合作的现场洽谈。

4.政策咨询:由军方权威机构介绍装备招标采购程序及进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条件以及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军工保密认证办法和军工产品质量认体系程序的要求,并为企业在争取军品资质和开拓军品市场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

5.分享军工配套企业成功经验,通过军民互动寻求军民合作的商机。

6.对于具备条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的单位,会后可按单位要求组织专家前往考察,指导企业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军民需求对接。

三、推介项目条件:

1.先进性:国内领先或填补产业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

2.成熟性:通过鉴定或已批量生产,得到应用检验的高新技术产品;

3.适用性:符合军工应用或具有应用潜力的高新技术产品;

四、参与方式

1.特邀单位可协办相关活动,进行专场(专项)项目推介,展示和推介企业的科技产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单位另行承担;

2.确认参会的单位,请务必将参会回执、企业简介、交费凭证提前传真至会务组,以便确认参会资格和进行工作安排。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