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工信联信〔2014〕29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7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各地相关企业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属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申报。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把关。

        三、各地财政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5月23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和项目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各两份,未经初审或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郑州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洛阳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省属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未完成2011、2012和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处

        联 系 人:宁炜文  李百胜

        联系电话:0371—65509946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张春跃

        联系电话:0371—6580806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5月12日

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pdf

附件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pdf

附件3: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pdf

附件4: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pdf

 

附件请到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