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 产品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为促进工业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节能产业的发展,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工信〔2011〕127号),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请书(见附件);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产品注册商标证明(如有注册商标须提供); (四)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产品); (五)产品执行标准(如为国家标准不再提供); (六)具备资质(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包括技术、安全、环保性能和节能指标); (七)获得的认证证书复印件(CCC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不需要认证的产品应提供依据证明; (八)产品说明书、结构示意图、原理图、工艺流程图; (九)产品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十)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十一)三个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 (十二)产品照片、厂貌照片、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二、申报程序 (一)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按照《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节能产品,由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各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所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科技局、财政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上报材料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可靠,产品节能技术水平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 (二)对于系列产品的申报,只认定有产品检测报告的产品。对往年认定已到期的产品,企业可重新申报2014年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 (三)申报材料要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编制有页码的目录,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凡不按要求填报、装订的企业,各地不予申报。请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原材料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庆祝 联系电话:6365518 电子信箱:xysgxjjnk@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申报书
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
申 报 书
企业名称: (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一) 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成立日期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信息。 (二)固定资产、主要产品、从业人员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均为企业总体数据或信息。 (三)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总体数据。 二、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一)如果申报产品较多,可按产品分别填写。 (二)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项目投资、年设计生产能力、上年产量、上年产值:按申报产品分开填写。项目投资是指生产该产品的项目投资。 (四)产品介绍:填写申报产品的技术水平、功能、性能、节能效果、应用领域、生产和销售情况、获奖情况等。 (五) 质量管理体系和获得认证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等情况;获得认证的认证范围、认证机构等情况。 三、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设备情况:共用一张表格,不涉及的栏目不填。如果申报产品多于一个,应按产品分表填写。 四、本申报书可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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