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2014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河南省工作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9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2014年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区域产业转移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中西部有关省(区),定于2014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郑州举办第四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为做好活动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放、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强区域合作为主线,坚持改革引领、开放带动、创新驱动,突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着力搭建区域性产业转移对接平台,大力引进高成长性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支柱产业升级改造,促进河南与相关区域和单位加强产业、技术、资本、资源合作,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

二、活动主题

开放、合作、发展、共赢。

三、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第四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

举办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2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人民政府,中西部有关省(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河南省通信管理局,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南省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

活动规模:拟邀请国内外客商3000名左右。

四、活动安排

(一)综合活动

1.开幕式暨产业转移系列合作签约仪式。汇集前期对接成果,签订产业转移合作项目。围绕河南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开展宣传推介、沟通交流、洽谈对接等,推动河南与相关区域和单位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深化合作。

时间:10月31日上午9:00—9:45。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产业政策司。

2.重要客商集体会见及餐叙会。省政府领导集体会见国家部委、省(市、区)政府、国家行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负责人、院士专家、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高管等重要客商。会见结束后举办餐叙会。

时间:10月30日下午17:30—19:00。

地点:待定。

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区域产业合作暨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围绕加强区域产业合作,就区域布局、产业分工等开展交流、研讨。

时间:10月3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中国(郑州)智能终端博览会。以智能终端引领信息消费、推动转型升级为主题,以建设全球重要的智能终端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为主线,通过展览展示、推介洽谈、新品发布等,培育打造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智能终端领域技术交流和投资合作平台。

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

10月31日上午8:30—8:50  领导巡展。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承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郑州、开封、洛阳、鹤壁、新乡、漯河、南阳、信阳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中国联通集团河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河南分公司。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软件服务业司,国家有关行业协会,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

(二)专题活动

1.中西部有关省(区)产业转移专题活动。中西部有关省(区)分别策划举办本省(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题活动。

时间:11月1日上午。

地点:待定。

承办: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部属有关高校,国家有关行业协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院士中原行。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部属高校,邀请“两院”院士和知名专家学者参会,重点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和中西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转移合作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院士与企业、地区在课题研究、科技攻关、创新发展、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

时间:10月31日。

      上午8:30—12:00   院士视察,院企、院地对接;

      下午14:30—17:30  院士座谈会。

承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技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人事教育司、部属高校,国家有关行业协会,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台资企业中西部发展交流对接会。邀请台湾地区知名客商组团参会,重点就加强台湾与河南等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合作进行交流、对接等,组织宣传推介,签约一批产业转移项目。

时间:10月31日下午14:30—17:30。

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

协办: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军民融合发展专题对接会。邀请全国知名军工企业、重点院校等参会,推动其与河南及中西部相关省(区)加强战略合作,组织企业开展产业转移对接,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10月31日下午14:30—17:00。

承办: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司,国家有关行业协会,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5.航空产业专题对接会。以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中西部相关省(区)航空产业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内外知名航空制造及配套企业、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物流机构、重点院校等,就加强战略合作和产业、技术、资本合作进行研讨、推介、对接。

时间:11月1日下午14:30—17:00。

承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国家有关行业协会,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6.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进专题对接会。邀请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与河南及中西部地区有关省(区)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产业转移洽谈对接,签约一批重点合作项目,重点推进河南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进。

时间:11月1日下午14:30—17:00。

承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国家有关行业协会,中西部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考察活动。

11月2日,河南省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邀请参会客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第四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河南省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谢伏瞻(省长)

常务副主任:李  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主  任:赵建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维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秘  书  长:郭洪昌(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王登喜(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照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贾  跃(省科技厅厅长)

            朱焕然(省财政厅厅长)

            焦锦淼(省商务厅厅长)

            袁其法(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局长)

            王海鹰(省台办主任)

            宋灵恩(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马 懿(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延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旅游局、事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防科工局、警卫局、台办、接待办、通信管理局,省工商联、电力公司,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豫商联合总会,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王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分工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统筹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活动主办、支持单位的沟通衔接。

3.组织实施综合活动,统筹协调河南省专题活动,协助外省开展专题活动。

4.负责项目征集、遴选、审核、发布和签约,做好成果统计、总结工作。

5.  统筹组织邀商工作,组织协调客商接待工作。

6.  编制活动经费预算。

7.负责筹委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省科技厅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院士中原行活动。

2.负责组织院企、院地开展务实合作。

(三)省财政厅

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预拨活动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四)省商务厅

1.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

2.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3.邀请省外、境外重点客商150名以上。

(五)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军民融合发展专题对接会。

2.邀请央属军工集团高管30名以上参加活动。

(六)省台办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台资企业中西部发展交流对接会。

2.邀请国台办领导、全国台企联领导、沿海地区台协会长、台湾地区重要客商、海外台商等200名以上参加活动。

(七)省通信管理局

1.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终端博览会。

2.邀请通信行业重要客商50名以上参加活动。

3.  做好活动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八)郑州市人民政府

1.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搞好活动组织工作,搞好活动现场交通指挥、人员疏导、秩序维护、车辆保障和活动期间市容市貌等。

2.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终端博览会。

3.邀请省外重点客商300名以上。

4.负责活动期间户外宣传标语、海报和公益广告的张贴、投放、电子屏显示等工作。

5.  做好筹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终端博览会、院士中原行、航空产业专题对接会。

2.邀请省外重点客商200名以上。

3.  做好客商考察接待、签约项目推荐、对外宣传推介等工作。

(十)省委宣传部(外宣办)

1.统筹活动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按筹委会要求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及时组织重点采访、领导专访等,搞好系列报道。

3.  邀请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记者参会。

(十一)省发展改革委

提供产业规划、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省教育厅

负责部属高校的对口接待工作,组织与河南省高校开展合作。

(十三)省公安厅

1.牵头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做好重要活动场所的安检、保卫、消防、秩序维护和贵宾安保工作。

2.做好各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工作,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

3.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十四)省国土资源厅

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土地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

(十五)省环保厅

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

(十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建设、规划政策咨询服务。

(十七)省交通运输厅

1.协调解决10月30日—11月3日活动专用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免收通行费事宜。

2.在各入郑高速路口和郑州市至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显示活动标语。

(十八)省卫生厅

负责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十九)省政府国资委

负责邀请30名以上中央企业高管参加活动,组织央企业与河南省开展合作项目对接洽谈。

(二十)省工商局

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工商企业注册等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一)省旅游局

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二十二)省事管局

根据筹委会安排,为各省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专用车辆。

(二十三)省警卫局

负责活动期间重要来宾及省领导安保工作。

(二十四)省工商联

邀请省外重点客商100名以上。

(二十五)省政府金融办

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信贷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金融单位为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二十六)省接待办

1.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2.完成筹委会交办的重要客商接待任务。

(二十七)省电力公司

负责活动期间主要活动场馆、酒店的电力保障工作。

(二十八)郑州铁路局

1.负责乘坐火车贵宾的票务保障及礼遇接待工作。

2.在郑州火车站、高铁站设置接待站,显示活动标语。

(二十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负责乘坐飞机贵宾的礼遇接待工作。

2.在郑州机场设置接待站,显示活动标语。

(三十)豫商联合总会

1.  组织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8省(市)及境外河南商会会员参会。

2. 邀请省外客商100名以上。

(三十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1.开封、洛阳、鹤壁、新乡、漯河、南阳、信阳市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承办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终端博览会。

2.围绕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组织若干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沿海地区对接洽谈合作项目。

3.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4.各邀请120名以上省外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5.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

6.做好本地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7.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齐心协力。举办第四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是我省抢抓国际国内产业分工调整战略机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筹备,齐心协力将活动办出水平、特色和实效;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推进。

(二)紧扣主题,力求实效。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这个核心,牢牢把握承接产业转移这条主线,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各方积极因素,进一步扩大开放,努力承接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项目。要把招商、邀商和项目洽谈、对接作为活动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出击,力求实效。

(三)科学引导,有序承接。要把产业集聚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提高交通、物流、服务等配套能力和水平,注重集群式引进、基地型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的科学引导,加强对承接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严禁承接落后生产能力。

(四)节俭办会,务实高效。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20条意见精神,节俭、务实办会,严禁铺张浪费。各项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规范。原则上参会客商和随行人员由各邀请单位负责接待。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高管和重要客商团组负责人纳入筹委会办公室接待范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邀请的客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接待。外省经贸代表团的食住行费用自理,筹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和衔接工作。

(五)加强宣传,树立形象。坚持宣传工作先行,大力宣传我省在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积极推介我省优越的政策环境和基础条件,树立开放河南、务实河南的良好形象。加强第四届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专题报道工作,制定系统的宣传计划和专项方案,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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