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车用天然气发展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局): 加气站是天然气汽车运营保障设施,也是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为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我市车用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保障天然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河南省车用天然气“十二五”发展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和《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信阳市车用天然气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和当前车用天然气行业发展新形势,经过调研分析和认真研究,现将2015年前车用天然气发展有关调整及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规划》调控目标。为提高《规划》实施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车用天然气发展不再按《规划》的站点数量进行调控,改按建成加气站总设计供气规模调控。总设计供气规模以《规划》测算的各地对应节点车用天然气需求量为基础,按照建成加气站实际生产能力不低于50%确定(见附件)。加气站备案和建设按照《规划》的总设计供气规模为主要依据,以本地对应的规划期末建成投产的加气站形成的总供气规模不超出《规划》供气规模为原则,确定拟建加气站单站加气规模和建设总数。 二、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各地要围绕调整后《规划》发展目标,有序受理备案申请,积极支持备案企业落实建设条件,加快已备案加气站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运。为规范调整后规划实施,各地要根据《规划》明确的本地总设计供气规模,研究提出拟建加气站单个加气规模和建设总数意见,指导备案受理,并报市发改委作为备案复核依据。鉴于信阳市区车用天然气发展平衡布局的需要和已备案在建加气站初具规模的实际,信阳市区相关行政区(管理区)加气站备案建设规模保持基本稳定,确需增加备案建设的,相关行政区(管理区)要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单项意见并行文报市发改委后启动。 三、鼓励推动LNG加气网络和油气合建站建设 。根据车用天然气市场发展趋势,结合我市CNG加气网络已基本完备,LNG汽车发展潜力较大但加气网络建设尚在起步的状况,各县区要调整车用天然气发展思路,加大车用LNG的发展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并对油气合建站进行政策倾斜。 四、加强对车用天然气行业的规范和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规划》和本意见,严格执行2010年《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本级备案的加气站开工建设情况,切实规范和加强车用天然气备案建设管理,确保车用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信阳市发改委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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