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局,省属中、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加快电子商务专业型、复合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的中、高等职业院校。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良好。实训基地建设具有良好的软、硬件基础,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功能完备,专项建设经费充足、教学资源充裕;师资结构和水平能够满足实训基地需要,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建设目标明确。实训基地建设和发展思路清晰,规划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管理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先进,能够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对人才的培养需求。 (三)运行管理规范。实训基地具备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创新,实训基地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完善并运行良好。 (四)校企合作紧密。职业院校强化与电子商务企业“校企合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实践,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三、申报材料 (一)学校申报文件。 (二)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三)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见附件2)。 (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A4纸打印装订,(二)、(三)项另附电子文档。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推荐;省属职业院校直接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布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入选名单并公布授牌。 五、其他事项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委托省电子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具体组织实训基地的申报工作,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纸质件提交至省电商行指委,电子文档发送至zsf150@139.com。 (二)对入选的实训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实训基地开展合作,组织省信息化专家为实训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并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实训基地建设予以其他支持。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将对实训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实训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处 李 洋,联系电话:0371—65509946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王 凯,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张俊丽、杨 森,联系电话:0371—69691869、69691855 省电子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张苏丰,联系电话:0371—8652511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512室 附件: 1. 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申报表 2. 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提纲) 2014年11月12日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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