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工信装【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主要是在“机器人”应用,“机器人” 关键零部件制造上首先寻求突破,争取省级以上“专项支持”以鼓励进一步发展。

 

联 系 人:钟家胜 熊婷婷

联系电话:6365518

2015年1月30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工信装【2015】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月21日

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但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产业基础薄弱,关键零部件仍严重依赖进口;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人才等产业体系尚待完善;市场竞争力弱,推广应用难;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重复建设隐忧显现。为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3〕511号),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政策引导、应用先行,培育工业机器人产业市场,大力推进各行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推动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的专业化发展;采取“对外采购与成套设计、系统集成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整机引领、垂直整合、错位发展,大力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加快产业链配套和集群化发展,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的联合攻关,建立长效协同创新和利益共享机制,重点突破关键核心部件,尽快形成机器人本体、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机器人全产业链整体推进机制,努力实现关键零部件的持续创新和产业的集群发展;以示范应用为导向,加强行业细分领域集成应用,积极扩大和抢占应用市场。同时,充分利用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的现有基础和市场空间大的优势,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促进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率先占领该行业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战略制高点,不断提升我省工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育形成超千亿元的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其中包括形成年产10万台(套)工业机器人整机的产能规模,培育3-5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百亿级工业机器人龙头企业和5-10家相关配套骨干企业,打造3个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全省8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使河南成为全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中部地区工业机器人生产、应用、服务的核心区,以及全国最具规模和竞争力的工业机器人产业基地之一。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委托权威专业机构高起点、高标准制定河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做强做大和集聚发展。

(二)推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和示范推广。在电子、汽车、装备、石油化工、冶金建材、节能环保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引导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对传统生产线或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并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工业机器人的应用示范推广。对于重点行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实行重大项目管理制,鼓励用户企业、制造企业、科研机构与集成服务商组成项目组,参与招投标,联合开发特定行业工业机器人成套应用装备。

(三)加快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的攻关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合资合作、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开展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器、控制器和机器人专用轴承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加强协同攻关、持续创新,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加强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分析,推进相关专利布局。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订各级标准。

(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

1.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加大产业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与应用集成领域的重点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掌握技术核心,支持其整合相关资源,扩大生产能力;支持部分整机制造企业从中低端市场起步,分行业、分领域细化市场,开展个性化定制;支持企业创新营销模式,搭建各行业类型工业机器人展销平台,建立4S店等终端销售与服务渠道。

2.强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工业机器人龙头企业和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产学研用相结合,提升系统集成应用及关键零部件质量水平;培育专业的工业机器人集成服务公司,为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在机器人生产、应用企业之间搭建合作桥梁,支持工业机器人零部件和集成服务企业做专做精,提供专业化产品和服务;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链整合延伸、配套分工,建立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

(五)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区建设。

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消化两条腿走路,促进各种生产要素集聚,重点打造洛阳、郑州、许昌等集机器人整机、关键零部件制造及集成应用产业园区及专业基地,并配套建设成果孵化、研发检测、认证认可、教育培训及金融租赁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公共交通、商业服务等设施,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对条件成熟的产业基地(园区),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称号及授牌,以提升园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国内外著名的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鼓励本土企业与国内外工业机器人巨头和科研机构结为战略伙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相互配套协作,吸引一批整机、关键零部件及集成应用项目进驻我省。

(七)强化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机器人产业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大力支持基金、融资租赁、信用和融资担保、知识产权投融资、小额贷款等企业和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为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八)加快河南省工业机器人产业联盟发展。建立协同创新和互利共赢的运作机制,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加强工业机器人整机、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工业机器人的项目攻关、行业互助、融资租赁、技术培训等各方面的服务,规范技术标准,拓宽应用领域,做强做大产业规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工业机器人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业机器人相关规划、产业化专项等的衔接协调,积极支持工业机器人重大应用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强化产业链配套和区域分工合作。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1.支持工业机器人项目建设。从2015年起连续5年,每年实施工业机器人重大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专项,在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化相关项目建设,采用购机补贴方式支持工业机器人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对于采购或租赁本省制造工业机器人整机的,按不高于整机售价或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台;对于采购或租赁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的,按照不高于售价或租赁费的10%给予补贴,整套设备累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套。

 2.落实项目配套。通过国家和省、市联动,为企业争取各项专项政策、资金支持。对于获得国家、省级资助的工业机器人零部件攻关、整机制造、应用集成项目及获得国家授予相关称号的产业基地(园区),各地要重点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要及时落实配套资金。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国家其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4.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积极支持工业机器人联盟组团参加博览会、展销会等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参加境外展会活动,按相关标准和条件予以补贴。

5.给予重点项目专项支持。对技术领先、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点机器人项目,要及时列入省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利用机器人产业联盟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政策研究、咨询评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优势,维护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平竞争规则,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工业机器人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多学科交叉整合,加快培养工业机器人相关专业人才。依托国家和省市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和重点企业,培养工业机器人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引进工业机器人高层次人才,完善配套服务,鼓励国内外专业人才来豫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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