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信阳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信阳市201 6 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 6 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 手册 》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 县、区科技局 、 市 直 各 单位为项目(人选)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 县、区 和本 单位 的项目(人选)。
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单位(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应符合《201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可在 http://cg.hnkjt.gov.cn 下载)的相关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二、 推荐条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项目按性质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各类别的推荐要求和推荐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见《推荐工作手册》,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4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5. 2015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6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6.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7. 同一完成人2016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8. 2014、2015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9. 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0.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11.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推荐材料
1. 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纸质版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JCR分区,中文核心等),JCR分区、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附件中项目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2. 推荐书 格式及相关要求在河南科技网( http://cg.hnkjt.gov.cn/ )科技成果栏目下载。 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并上报推荐书 纸质材料一份 。
3 . 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10分钟介绍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2分钟介绍完成人员贡献。
4 . 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推荐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
5 . 推荐技术开发类和技术发明类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交本项目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报告或证明单册装订,与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6 . 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四、推荐时间
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征集时间为: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信阳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人:何波 陈予琳 联系电话:0376-8093676
邮箱:xyskjjc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