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
(第九批)
(2016年7月24日12:00—7月25日12:00)
举报内容 :
浉河区107国道宝石桥龟山路1号,原大白山制药厂虽然已经关停,但仍有大量残留药渣、废渣堆存,处置不到位。
责任单位:浉河区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石启伦(浉河区区长级干部)
责 任 人:李立明(信阳市环保局浉河分局局长)
林 涛(浉河区五星办事处主任)
李 明(大别山药厂现任实际拥有人)
查办结果:
1、2016年7月26日凌晨12点30分,我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九批转办的举报案件,群众举报“浉河区107国道宝石桥龟山路1号,原大白(别)山制药厂虽然已经关停,但仍有大量残留药渣、废渣堆存,处置不到位。”的问题,收到转办案件后,我区高度重视,区委书记邵春杰、区长邵七一立即安排部署,区长级干部石启伦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查。截止7月29日,该案件已基本调查完结,该企业曾经生产口服液和复配农药,企业厂区内有大量农药包装袋、药瓶及口服液废药瓶(未查到国家相关处置规定及要求),另有38桶疑似农药配置所需的乳化剂约7吨(无标签、无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农药制造类“263-012-04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但现场未发现残留药渣。确认举报原大白(别)山制药厂仍有大量残留药渣、废渣堆存的问题部分属实。浉河区政府连夜组织五星派出所干警对现场进行了封锁,积极研究制定清理工作。与省内有处置资质的南阳市康卫集团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后,7月27日,康卫公司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对清理工作进行指导,晚9点,残留物正式开始清理。目前已清理散落的残留包装袋、废瓶和受污染土373袋。7月29日下午3点,康卫公司对疑似乳化剂取样,目前正在分析化验,待化验结果出来后,拟作为危险废物一并做无害化处置。
2.追责情况:
五星办事处纪工委给予琵琶山社区主任李林春党内警告处分;五星办事处副书记、琵琶山社区总支部书记徐启顺和五星办事处分管环保业务的领导徐洪新诫勉谈话;
市环保局浉河分局分管领导余洪勇系统内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查;浉河分局工作人员孔莉萍警告处分;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袁斌诫勉谈话。
司法机关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直接责任人巴伟、马培福和李明进行调查处理。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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