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布 (第十三批)

信阳市第13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4日18时)


中央环保督察组7月31日(第13批)交办我市的7项问题,截止8月4日,已办结5件(详见附表),3件属实,2件不属实。另2件未到办结时限,正在办理中。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


举报内容:

1、光山县罗陈乡天瑞石子厂,污水外排,粉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由于近期检查,停产。
2、潢川县来龙乡淮河河道有顺丰、海亮、杜庄、长陵乡等五、六十家个人采沙场,非法采沙,破坏河床。
3、平桥区楚王城丁区小区垃圾中转站,污水横流、臭味难闻、噪音扰民。
4、信阳市浉河区双井乡冯湾村,一个养猪场建在村庄西南的山边上,正是村民水源的上游,离村庄仅10米左右。猪粪随处乱倒,污水遍地,臭气熏天,蚊蝇滋生,严重污染了村民的生活用水。
5、光山县两个水泥厂,几年前因不符合产业政策被下令关停,但一直违法生产至今,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分别是:1、位于光山县罗陈乡周湾村的“光山县罗陈乡水泥厂(光山县益顺建材有限公司)”;2、位于光山县马畈镇甘岗的“光山县第一水泥厂(光山县金基粉磨厂)”。


查处情况:


一、不属实。①关于反映“光山县罗城乡天瑞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的问题。督察组已于第11批58号交办,已办结并上报。②关于反映“石子厂污水外排”的问题。石子厂不是涉水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也不产生污水,所以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③关于反映“由于近期检查,停产”的问题。经调查,企业停产是因为近期天气持续高温,机械设备“板喂机托轮”磨损严重,链条严重变形,需进行更换检修。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该公司决定从2016年7月27日起,对骨料生产线设备进行检修,待设备检修完毕后再开机生产,具体时间暂未确定。


光山县政府

2016年8月4日


二、不属实。①来龙乡淮河河道有砂场5家,均为个人依法竞拍取得许可采砂权的砂场,目前,这5家砂场均按照汛期禁采(6月10—8月15日)的要求,全部处于停采状态。除上述5家砂场外,潢川县来龙乡淮河河道没有其他个人非法采砂场。②关于“顺丰、海亮采砂场”,实为储砂经营场,均位于潢川县魏岗乡杨围孜村境内,不是来龙乡淮河河道的个人采砂场。因汛期禁采,该两个储砂经营场均已停业。潢川县正对全县储砂经营场进行依法整顿治理,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取缔储砂经营场。③关于“杜庄、长陵乡”,既不是潢川县砂场名称,也没有这两个地名。④关于“破坏河床”,为加强河流生态和河床的保护,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潢川县河砂办每年都与取得采砂权的各个业主签订《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书》,要求开采结束后必须对采砂河段的河床进行修复,保持底平、坡顺、水流畅通。⑤潢川县政府成立了河砂资源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河砂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偷采、盗采、越境采砂等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每年年底依法对下一年全县3条河流采砂权进行公开竞拍许可,规范了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同时,县河砂办淮河管理中队坚持常年巡查于各砂场采砂生产一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砂和破坏河流生态的行为,无非法采砂现象。

潢川县政府

2016年8月2日

三、与第4批19号为同一举报内容,市民举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对设备进行改装,将人工消毒除臭方式改为生物菌机器自动喷淋消毒除臭; 调配了一台吸污车,对中转站窨井内污泥进行了清除;羊山新区复函,承诺加强站外管理,并同意对垃圾车辆进行防飘散和防滴漏改装;对站前道路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市城管执法局

2016年8月4日


四、经过核查确认,群众来信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对相关责任人及周边居民进行询问调查,与该户业主签订整改承诺书,制定了整改方案,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露天固定堆积的猪粪已被清理干净;二次沉淀、防渗漏粪便堆沤池建设完毕;水井已进行排空、消毒、加高井沿处理。

浉河区政府办

2016年8月4日


五、①关于“光山县益顺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7月21日,光山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粉尘和噪声均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之内。该厂“环评”手续齐全,粉尘和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属达标排放。因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②关于“马畈金基粉磨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停产,但水泥磨及生产线未拆除,具备加工水泥能力,有死灰复燃可能。已采取措施:责令马畈镇立即拆除光山金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县纪委监察部门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追责中。


光山县政府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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