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布 (第二十一批)

信阳市第21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12日18时)

中  央环保督察组 8 8 日(第 21 批)交办我市的 5 项问题,截止 8 12 日,已办结 3件 ( 详见附表 ) 其中, 属实 2 ,不属实 1 件,另 2 件未到办结时限 对于属实的问题,采取了 停产整改 措施。

信阳市第 21 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 8 12 18 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25

信阳市

商城县双椿铺镇邵楼村‘良周建材公司’, 1 、碎石厂露天作业,漫天灰尘,扬尘污染十分严重; 2 、爆破声震耳欲聋致村庄民宅多处裂纹,夜不能寐; 3 、大面积植被遭严重破坏。


经查, 1 、商城县良周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仍在销售原来生产时库存的石料,石料堆放及运输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物料堆放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场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影响了周围群众生活。举报基本属实。 2 、未发现明显因爆破声震耳欲聋致村庄民宅多处裂纹或塌陷现象。 3 、开采过程中难免造成部分植被遭到破坏,该公司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及时绿化。 4 、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商环限改字﹝ 2016 090 号),并 依法

商城县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 21 25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2 日)

30

信阳市

商城县双椿铺镇龙唐村,良周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粉碎石子粉尘污染严重。


与第 21 25 号反映对象相同,查处情况一致。

商城县政府

关于中央 第五 环保督察组第 21 30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2 日)

32

信阳市

平桥区王岗乡牛湾村,非法采砂厂,无手续,污染环境,造成河道汛期安全隐患。牛湾村发蕊店西加油站,无手续,有安全隐患。


①不属实。 王岗乡牛湾村淮河沿岸共有牛立学、梅传金 2 家砂场 ,均有 《采砂许可证》 在许可期限内。 2016 年汛期来临之前,王岗乡和区砂管办要求各采砂场在 6 15 日至 8 15 日淮河主汛期期间禁止一切采砂行为,人与设备撤离上岸,采砂船固定铆死。目前两家砂场按照汛期禁采的要求,均处于停工状态。

②不属实。 在接到此举报件之前,明港公安分局 对三个加油点给予查封取缔。 根据 法律 规定,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吴立彦、余子国分别给予行政拘留 3 日、 5 日处罚;李元宝在公安部门查处时已停止经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区政府责成王岗乡政府做好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平桥区 政府

关于中央 第五 环保督察组第 21 3 2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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