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豫科农〔2011〕3号)、《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信发〔2015〕5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域内运行一年以上的农业科技园区均可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但须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有明确的建设主体,有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具备可持续的的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发展前景广阔,能引领带动周边地区群众脱贫致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的县(区),要发挥园区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落实有关政策和配套资金,组织本地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为园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并经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经市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三、材料要求
(一)参照《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附件1)。
(二)《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附件2)。
(三)有关配套附件资料。
(四)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内文用4号仿宋字体,编制总目录,书籍式装订。书脊从上到下为“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 信阳市хх县(区)人民政府 хх年хх月”,封面颜色为白色。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村科。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 0376-8093690
联 系 人: 王 娟 李 凌
附件:1 、《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 、 《信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2016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