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布 (第二十七批)

信阳市第27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18日18时)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4日(第27批)交办我市的3项问题,截止8月18日,均已办结(详见附表),其中,属实3件。对于属实的问题,采取了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关停取缔、继续停产整改等措施。

信阳市第 27 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 8 18 18 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26

信阳市

商城县伏山乡杨楼村杨桥村周河组,永海采石厂,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夜间偷偷生产,粉尘、噪音污染环境。


经查, 1 、商城县永海采石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厂主要在夜间投入生产,生产时间为下午 19 -24 时。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举报基本属实。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整改。 2 、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对商城县永海采石厂进行立案查处, 2016 8 15 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商环罚先告字﹝ 2016 009 )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叁万元的罚款。

商城县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 27 26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6 日)

11

信阳市

淮滨县固城乡多处占用耕地建砂石料场,破坏耕地。淮滨县有三处情况比较严重。一是固城乡通往方集公路两侧,二是王家岗乡通往洪河桥公路两侧,三是北庙通往固始公路两侧。


部分属实。固城乡及固城乡通往方集公路两侧现存砂石料场 7 个,属违法建设项目,总占地 13920 平方米,其中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砂石料场 1 个,面积 1500 平方米 , 占用建设用地建设砂石料场 6 个,面积为 12420 平方米。王家岗乡通往洪河桥公路两侧现存砂石料场 22 个,属违法建设项目,总占地 59643.65 平方米,其中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砂石料场 4 个,面积 4775.79 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建设的砂石料场 18 个,面积为 54867.86 平方米;北庙通往固始公路两侧现存砂石料场 8 个,属违法建设项目,总占地 11420 平方米,其中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砂石料场 2 个,面积为 2275 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建设砂石料场 6 个,面积 9145 平方米。截止 8 18 日,淮滨县人民政府依法复垦 7 个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的违法砂石料场,依法拆除 30 个占用建设用地建设的违法砂石料场地磅,场地平整到位。淮滨县政府已责令国土部门、属地乡镇加强对砂石料场的监督管理,杜绝占用耕地建设砂石料场的现象存在。

淮滨县政府

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组第 27 11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8 日)

12

信阳市

新县周河乡、沙镇非法采石,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尤其是沙镇十余家采石厂,使十余公里河水被污染。


关于沙窝镇采石企业的整改 针对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为了制止非法采石,遏制破坏林业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等问题,县政府已责令沙窝镇 9 家采石企业 7 20 日停止生产、限期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7 27 日,县政府向县供电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对沙窝镇 9 家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目前,沙窝镇 9 家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已被列入 2016 年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名录,要求今年 11 月底前做好整顿规范工作。同时,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采石行为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与交办清单第十一批第 6 号问题为同一问题 , 已回复公示。)

关于周河乡采石企业的整改 针对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为了制止非法采石,遏制破坏林业生态、污染环境,影响自然景观等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周河乡政府已责令周河乡 2 家采石加工企业继续停产整顿(该 2 家企业两个月前已停产),限期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8 5 日,周河乡政府已要求供电部门对 2 家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目前,新县周河乡升源石材厂、新县周河乡顺兴大理石厂已被列入 2016 年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名录,要求今年 11 月底前做好完善备案工作。同时,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采石行为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石,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

新县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 27 12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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