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布 (第三十一批)

信阳市第31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8月23日18时)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9日(第31批)交办我市的1项问题,截止8月23日,已办结。

信阳市第 3 1 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止 8 2 3 18 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记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18

信阳市

举报人对 26-26 公示查处情况不满意,政府部门对“处理潢川县生活垃圾再生砖项目”调查时“避重就轻”。问:项目没有落地企业怎么生存这么多年?发改委怎么立项审批?职能部门怎么验收通过? 1000 万环保项目贴息贷款怎么取得?为什么举报到督察组企业才被查封?查封阶段为什么还在销售红砖?强行非法侵占一百亩土地取土破坏环境,为什么公安部门不立案?要求一查到底

已转办

潢川县人民政府自 7 22 日晚收到第 5 24 号、 7 24 日收到第 7 13 号、 8 10 日收到第 23 9 号、 8 13 日收到第 26 26 号、 8 14 日收到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督办通知》以来,潢川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以反映问题为导向,依法行政为原则,对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相关处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1 潢川县人民政府针对在汇丰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烧结砖项目建设中购置了热解气化炉及其配套的电捕焦油器和 1 套旋风除尘器,但基本没有使用,以及对生产粉煤灰烧结砖期间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都依法进行了查处,不存在对“假冒潢川县生活垃圾再生砖项目”调查时“避重就轻”查办问题情况。 2 、项目没有落地企业怎么生存这么多年? 2007 年汇丰公司砖厂生产粘土砖被县政府取缔后,转产申请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烧结空心砖项目,经建设后同时具备粉煤灰砖生产条件。 2010 12 30 日,潢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潢川县烧结类新型墙材企业自行检查验收的报告》(潢政文 2010 159 号),对全县 15 家烧结砖厂(包括汇丰公司砖厂)新型墙体材料进行了认定。同时,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在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烧结空心砖项目建设中,购置了热解气化炉及其配套的电捕焦油器和 1 套旋风除尘器。 2013 年该公司在中试时,曾使用两车生活垃圾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烧结空心砖,但由于成本过高等原因,之后该公司再也没有使用生活垃圾而是使用粉煤灰等作为原料生产粉煤灰烧结砖。 3 、发改委怎么立项审批? 根据汇丰公司砖厂转产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申请(拟采用经国家环保局筛选和评审的《 2003-B-069 利用城市垃圾弃土烧结多孔砖技术》), 2007 7 12 日,伞陂镇人民政府向潢川县治理粘土实心砖厂联席会报送《伞陂镇关于汇丰砖厂实施关闭转产的请示》。潢川县汇发展农业有限公司(即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于 2007 8 3 日向县发改委递交《潢川县汇丰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烧结砖项目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07 8 6 日取得了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烧结砖项目批文(潢发改字〔 2007 99 号)。 4 、职能部门怎么验收通过? 只有 2013 5 19 日信阳市墙改办,对潢川县汇丰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烧结空心砖项目 15 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购置了热解气化炉及其配套的电捕焦油器和 1 套旋风除尘器)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潢川县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对该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烧结空心砖项目进行过验收。 5 1000 万环保项目贴息贷款怎么取得? 经潢川县财政局与潢川信合担保有限公司再次调查核实,潢川县发展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向汇丰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更没有贷款贴息。潢川县财政局 2010 年拨付给汇丰公司 15 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外,没有给该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也没有拨付贷款贴息。 6 、为什么举报到督察组企业才被查封? 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 2015 年未经批准非法在罗新楼村北岗坎村民组土地上取土,取土区面积 4242 平方米, 地类为其他草地(非耕地) ,但存在非法取土制砖行为。 2015 11 5 日,潢川县国土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潢国土资罚决字〔 2015 〕第 160 号),对该公司非法取土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即原伞陂镇砖厂老厂址内,由于没有完善用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 2015 11 24 日,潢川县国土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潢国土资罚决字〔 2015 161 号)。 2016 1 12 日,汇丰环保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 19932 元整。 2016 5 30 日,潢川县国土局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编号 2016027 ),申请执行内容为将汇丰环保有限公司非法取土面积 4242 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罗新楼村和汇丰环保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的相关行政处罚事项。汇丰公司砖厂生产在行政诉讼期内,县国土局对以上违法行为没有行政强制权,只能在汇丰公司未履行处罚的行政诉讼期满之后,申请潢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 7 、查封阶段为什么还在销售红砖? 目前,潢川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对汇丰公司砖厂查实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其砖厂采取停电、停产、停业处罚和处理措施,该公司没有销售生产的烧结砖。 8 、强行非法侵占一百亩土地取土破坏环境,为什么公安部门不立案? 经潢川县公安局调查核实,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没有涉嫌破坏土地资源构成犯罪的案件。 9 、要求一查到底。 经调查核实,潢川县对汇丰环保有限公司涉及的国土资源(非法取土和违规使用晾坯场地)、经济(违规领取 15 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环境保护(未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问题均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汇丰公司砖厂处于停电、停产、停业状态。同时,潢川县纪委对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市公用事业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的未履职尽责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已报送至市纪委备案。自此,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群众举报情况,潢川县人民政府在查办潢川县汇丰环保有限公司问题上做到了一查到底。

潢川县 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 31 18 号转办案件调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 8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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