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山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息公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 于羊山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

信发改城市〔2016〕528号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贵局《信阳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呈报 羊山公园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信城管执法〔2016〕243号)

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 羊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是 《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年——2030年)》的中心城区公园项目之一,被列入2016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启动建设羊山公园项目有利于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品质。 经研究,原则同意《 羊山公园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为 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选址为 新二十四大街西侧、新十一大道南侧、 规划中的丰泽路东侧。

三、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18.39亩。主要利用羊山公园山、水及林木等现有设施,增设公园入口、园区内场地铺装、木栈道,雨水花园和水森林、茶花园及红梅园等特色园艺区、廊、亭等景观设施,完善公园园路建设和场地功能分区,绿化种植,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增设标识、标牌、垃圾箱,管理用房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345.2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属市政府投资项目。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 项目须在勘察、设计、监理、园建安装工程等环节委托具有相应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

七、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信阳市羊山新区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1501新201600006号)、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羊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查意见的函》(信国土资函〔2016〕90号)、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信环审〔2016〕64号)、中共信阳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信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信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信发改环资能审〔2016〕076号)、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关于〈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评估报告》(豫咨城市〔2016〕102号)等相关支持性附件。

八、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法人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批。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当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羊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表.xls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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