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 [2016]30 号)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要求,去年我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首批 15 名公职律师已获得司法部批准。
为进一步增强公职律师履职尽责意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制度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 3 月 14 日下午,法规司组织举行我委首批公职律师颁证仪式暨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座谈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应邀到会指导,人事司以及我委公职律师所在司局地区司、环资司、财金司、价格司、价监局负责同志和全体公职律师参会。
法规司杨洁司长、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周院生司长、人事司张世昕副司长为我委首批公职律师颁发了律师工作证。
座谈会上,杨洁司长代表法规司作了讲话。她指出,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中办发[2016]30号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委有需求也有条件建设一支既熟悉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公职律师队伍。希望各位公职律师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四个意识”、强化法律知识储备、强化全局观念和实践锻炼,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在促进依法决策、把关规章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人事司及公职律师所在司局负责同志和部分公职律师代表从加大培训力度、增进团队交流、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
颁证仪式与座谈会由法规司郝雅风巡视员主持并作总结。他在总结时表示,下一步法规司将会同人事司认真研究各司局和公职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能力建设,为公职律师深度参与我委法治机关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