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和《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等规定,我们对各有关县(区)、管理区上报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材料进行了专项审查,拟同意信阳万家灯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浉河区信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宝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银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罗山县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潢川县弋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息县瑞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光山县汇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光山县兴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光山县众诚小额贷款公司、商城县鑫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商城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县九龙小额贷款公司、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园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工业城德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阳市工业城鑫凯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小额贷款公司通过2015-2016年度行业年审市级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13日。
监督举报电话:6365502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上一篇:第五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人选公示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