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自 2013 年起,按照一年一个主题、扎实稳步推进的思路,建立并实施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制度,先后开展了“规划年”、“实施年”、“规范年”、“推广年”工作,全委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今明两年是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 2013-2018 )》攻坚期,在全面总结过去几年法治机关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我委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广泛听取全委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将 2017 年确定为法治机关建设“提升年”,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法治机关建设“提升年”行动计划》,经第 142 次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印发全委各单位执行。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法治机关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立足制度建设、树立有限目标、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六个提升”目标,确定了 14 项具体举措,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在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水平方面, 提前谋划我委未来五年立法;建立立法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文件清理。 在进一步提升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水平方面, 推动权责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建立我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在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方面, 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拓展涉外法律交流合作服务机制;改进和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健全法律指引体系。 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方面,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方面,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学习培训。 在进一步提升法治机关建设经验成果影响力方面, 开展全系统制度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集中宣传法治机关建设经验成效。
《行动计划》要求,全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机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