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2017〕54号
各县(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科技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科技宣传信息水平,营造有利于科技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决定建立科技宣传信息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全市科技系统宣传信息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核对象
各县(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二、科技信息工作的任务、原则和内容
科技信息工作是科技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根本任务是反映与科技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要紧紧围绕科技方面的中心工作及热点,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运用简炼的文字,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科技工作的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全市科技新闻和信息在市级以上领导机关及新闻媒体采用率。
三、信息报送任务
各县(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大力宣传本地区、本科室、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并及时向信阳市科技局办公室报送信息稿件。各县(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信息工作目标为: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3条以上;每年报送调研专题材料2篇以上;市科技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各县(区)、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约稿,筛选、编发在市科技局《科技信息》、《科技专报》上,择优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各单位和科室要积极认真完成约稿任务。
四、宣传信息工作考核标准
对信息报送实行计分考评,计分标准为:报送l条信息计1分;市科技局网站、《科技信息》、《科技专报》采用l条计5分;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和市级新闻媒体采用,每条计10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领导批示,每条计20分;省级新闻媒体采用计20分;国家科技部采用,每条计30分;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每条计40分。同一信息被重复采用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五、考核措施
市科技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全市科技宣传信息工作进行考评。
本考评办法实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区)科技局、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科技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按得分情况综合平时工作情况,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较差的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
附件:
1 . 信阳市科技局关于成立科技宣传暨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2. 2017年信阳市科技系统科技宣传与信息工作要点.doc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