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信政办〔2017〕4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增进人民安全健康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河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发展的形势和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部署和推进,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建立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严格责任目标考核,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问责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攻坚、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克难、烟花爆竹行业改造升级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推进“安全信阳创建”,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实施科技强安战略,科技支撑与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640 起,死亡409 人,与“十一五”时期(3976起,死亡1133人)相比减少1136起、724人,分别下降33.6%和63.9%。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安全生产各类指标每年均在省控目标范围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好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十二五”安全生产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重大考验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攻坚期,是我市着力构建“一市一区三枢纽”、全面建设“五个信阳”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至关重要,任务十分艰巨。

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安全生产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职业危害,让人民更好享有健康生活的权益。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安全生产必须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等任务,要求安全生产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和创新,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640 起死亡409 人,预计“十三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将保持下降趋势,但降幅趋缓与总量较大并存的特征将长期存在,建筑、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未得到根本遏制。二是安全风险依然较高。我市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欠账较多,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岗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用工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没有达到“常、长”二字要求,“三超”、“三违”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人流、车流、物流密集,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形势。工业化、城镇化推进速度较快,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趋向多发,安全风险凸显。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安全隐患整治难度较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面不广,各类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脆弱,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力量不足,农村道路、车辆和生产经营活动事故多发。四是安全意识较为滞后。部分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总体上仍较淡薄,普遍缺乏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五是安全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县级政府尚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基层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等监管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陈旧落后,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和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六是制约矛盾亟待解决。市场条件下企业自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仍然不高,对保安全促发展的认识仍然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十分突出。新领域新业态漏管失控问题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层级、权责边界、推进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晰。应对新生安全风险准备不足,事故特征研判不到位、管理方式有待完善与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的矛盾加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能力欠缺,科技支撑与保障面临严峻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安全信阳创建为载体,以强化预防治本、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主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安全发展责任体系、治理体系和保障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共安全预防保障能力,使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更好享有安全工作、健康生活的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建设“五个信阳”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将充分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权益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位,在区域经济社会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强化法治、夯实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标本兼治、突出长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安全生产中的重点、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关,力求突破。同时以改革的思维,切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的理念贯彻到安全生产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

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科技化新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各方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监督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倡导形成具有信阳特色的安全文化,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可控,主要相对指标优于省定标准。与2015年相比,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

——以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显著改善,经济社会走上安全发展轨道,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安全信阳创建格局,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以安全信阳创建为载体,为打造“五个信阳”、推进“一市一区三枢纽”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控、应急管理、科技咨询与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解决安全生产制度漏洞和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等问题,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推动依法治安,为我市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制定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规定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内容表格化,明确执法重点和主要内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全部纳入法治轨道。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实现率达到100%。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操作过程标准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足额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管控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告知制度,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发展机制。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发展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纳入党委政府政绩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加大“五级五覆盖”实现率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加强对县(区)党委、政府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巡查督查等制度,完善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常态化机制。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定位,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三)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电力、消防(火灾)、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机制,排查安全风险,落实管控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图纸电子化,提高安全条件信息的完整度。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开展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技术工作专项检查,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水平。强化非煤矿山重点装备准入,推进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实施非煤矿山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全市2座“头顶库”按照提高一个等次标准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对“无主库”实施闭库。落实尾矿库销号退出机制。推动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地下矿山全部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转。推广使用尾矿干式堆存和地下充填技术,加大尾矿综合利用力度。到2020年,在非煤矿山领域杜绝直接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市非煤矿山零死亡。

危险化学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普查评估,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装卸等环节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加油站无证经营行为。

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加强联动执法和督查督导,建立油气管道保护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执法能力建设,严格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道本体检测频率和风险评估,加大线路巡检频度,防止和及时消除新的油气输送管线事故隐患。加强城镇燃气设施保护管理,推进燃气老旧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加强燃气设施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推进燃气储备站、加气站标准化管理,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行为。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消除现有公路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行交通运营安全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道路运营阶段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加强对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旅游包车、重型载货车或牵引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营转非车辆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大巴、客车及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严重超速超员行为。开展商品车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典型车型专项治理。规范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登记、上路行驶等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确保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烟花爆竹:完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步伐,推动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关闭。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全面排查老旧建筑、渣土堆场、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地下工程建设等存在的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开展建筑行业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建筑材料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及信息化监管。继续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和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系统。完善农村住宅领域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民用爆炸物品:推广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清退或炸药现场混制等一体化服务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民用爆破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平台,实现民用爆破物品从生产企业下线到销售企业出库的全程动态流向监控,加强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系统流向信息比对实施监控预警,以工业炸药、工业雷管为重点,推进民爆生产自动化智能专机及成套装备开发和应用,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数量。

特种设备: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发挥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服务平台,推进电梯、起重机械和气瓶等重点设备运用“互联网 ”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高风险电梯安全监察,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

工贸行业: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普查,完善工贸行业规范标准,推进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工业煤气系统使用、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整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等操作行为。推行企业易中毒窒息场所应急救援风险告知制度。

电力:健全完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工作为载体,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火灾):持续推进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推进商业密集区、老旧城区等火灾风险高区域的小型站(执勤点)建设。加强城镇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等区域火灾隐患。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院、幼儿园等场所消防安全服务。推广家庭火灾报警装置。

农业机械: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加强农业设施和装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非法拼装农机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农机安全进乡村活动。加强“平安农机示范县”、“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建设。

铁路交通:强化高铁、客车、道口、新线开通等关键环节管控,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执法。积极开展高铁旅客及沿线社会人员安全行为引导。推进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工作。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净化铁路运输安全环境。

水上交通: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完善岸基通信监控导航系统布局,建设集约化、协同化、智能化的综合指挥系统。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保障能力建设。

(四)着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建立全市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摸清分布状况、危害程度。推动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健全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数据上报制度,全面推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到2020年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开展以急性中毒、粉尘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案件。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五)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推动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工作,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推动各级各类预案文本修订,落实预案管理及响应责任,开展应急救援实战化演练。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能力。建立市、县、重点乡(镇)三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110、119、120及环保、气象等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推动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市、县(市)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消防救援力量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输油气管道等各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

(六)着力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整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政府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体系。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危险源监控、重大灾害预警预防、职业危害预防等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与装备。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重点高危部位的作业人员,提高机械化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验收、事故查处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广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建设和安全专业认证等工作,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安全人才。

(七)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建立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避险知识“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持续加强企业和社会安全文化建设,鼓励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拓宽安全生产现代化传播途径,发挥好网络和“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及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注重典型案例宣传,强化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政务动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信息,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及依法查处结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开展安全促进活动,鼓励和引导开展安全教育基地、公共安全体验中心、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安全文化大院、事故警示教育室建设。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村)等建设,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并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应急技能培训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畴。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尽快形成以市、县安全培训机构为骨干,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活动,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岗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进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参加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和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干部进行履职能力分级集中轮训。

(八)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费。研究制定各级财政安全生产引导性投入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技术升级改造、兼并重组、产业转型升级等。加快推动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县(区)政府可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状评估、企业规模和劳动用工等情况给予退出企业适当补偿和奖励。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促进事故预防机制,进一步发挥保险对事故预防的促进作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投入规定,加大安全投入,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和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2018年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冶金等工贸行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所有规模以上企业2018年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建筑施工领域市区在建工地2016年年底前全部按照合格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城镇在建工地2018年年底前全部按照合格以上标准有效运行。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纳入行政执法执勤机构序列相关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补充配备专业执法装备、执法业务用房,2017年年底前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配齐现场执法设备。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专业监管人员配备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保障行政村(社区)有兼职安全员。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和装备。

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加强和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推行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模式,推动完善联合执法、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执法机制。加强和规范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工作。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基层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承接能力。依托信阳市安全生产网、信用信阳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聘请专家服务安全监管执法。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范围,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现“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实施“互联网 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系统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发挥“互联网 安全生产管理”、“大数据”等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能力和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

建设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实施诚信等级评定、不良信息记录“黑名单”和“红黑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并将有关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信发改财贸〔2017〕52号)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2017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2020年年底前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标准》,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执法工作条件;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建设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实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专职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精细化。到2020年,形成覆盖市、县、乡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体系。

(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以“互联网 安全生产”为载体,依托我市统一政务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和大数据平台,配备数据处理、业务支撑及运维管理与信息安全监控专业设备,完成各项应用系统建设,实现事故快报、行政执法统计、伤亡事故统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

(三)公路安全生命保障工程。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重要县乡公路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隧道、事故多发易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要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事故隐患治理。

(四)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利用物联网、云服务、卫星通信等技术手段,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远程数据传输装备(4G通信设备、卫星站等)、手持移动应急通信指挥终端等救援装备建设,完善应急信息管理、辅助决策系统、通讯系统、应急共享数据库和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资源信息处理等功能。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五)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推动安全生产“三微一端”建设,发挥“自媒体”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六支队伍”(新闻发言人、安全生产理论专家、安全生产宣讲团、安全生产记者和通讯员、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安全生产志愿者)建设,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发布、专题策划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安全社区分级创建机制,推广安全促进示范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教育警示基地,面向广大社区成员宣传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掌握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推进安全社区建设,逐步配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专兼职人员,充实基层安全社区建设力量。力争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50个省级安全社区、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六)安全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市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和考试点,推进各级考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考试中心及考试点的财政投入、场地建设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支持力度。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安全资格考试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仿真模拟系统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严密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逐年分解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实施,并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撑。 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制定规划投入保障方案,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项目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各级财政引导性投入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技术升级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等,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三)注重协同推进。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产业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工业部门要加大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力度,其他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定期评估考核。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2018年、2020年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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