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 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家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

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豫工信办产融〔2017〕1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568号)要求,现征集我省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地区大数据发展基础和优势,充分体现“数据驱动、融合创新”的理念,面向本地区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单位全面征集,汇总后上报。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直接报送。

(二)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字数请控制在6000字以内。

二、内容要求

(一)大数据产品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交易、安全、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平台或系统等,要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通用性。

(二)大数据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包括面向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交易流通以及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如工业、电子商务、农业、金融、交通、物流、医疗健康、教育、旅游、环保、食品安全等)的整体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技术架构先进,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优先支持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解决方案。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an.511860.com/declare/login.html)完成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大数据优秀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并填写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提交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和《报送信息汇总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选送。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大数据领域有关权威专家,对征集到的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遴选,并汇编成册进行宣传推广。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研究对优秀成果给予相应支持。

    联 系 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371—65507694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450008)

 

附件:报送信息汇总表

豫工信办产融〔2017〕140号.doc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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