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强高新企业和 有关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工业发展的意见》(信发 [2017] 18 号)和《信阳市工业经济考评办法》(信办 [2017]28 号)规定,为切实做好 2017 年度强、高、新企业评选工作,并落实《工业发展意见》奖补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高新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信阳市内登记注册并在信阳市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当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保和劳动违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自愿申报并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报强企业的 2017 年度实际入库税金高于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

2. 申报高成长企业的 2017 年度实际入库税金高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3. 申报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 2017 年度实际入库税金高于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

(二)部门审查

企业注册地统计局、国税局和地税局对申报企业 2017 年度的相关考评数据进行审核,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企业 2017 年度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违法和劳动违法案(事)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奖补资金申报

(一) 《工业发展意见》第15条,促进军民融合。

1.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信阳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促进我市工业发展的意见》(信发 [2017]18 号)执行后,初始获得“民参军”四证的。四证“获得日期”均以“证书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为准;

3)未发生失泄密事件、重大质量问题以及财务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

2. 申报材料

1)“民参军”四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获得的“民参军”四证证书复印件(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只需提供证书正本复印件,不需要提供产品认证范围),已取得资质但证书暂未发放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 申报流程

1)区、县和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初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把关。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资格审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四证奖励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②材料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清楚、规范并符合要求。

(二)第16条,重视高管人才。

1. 申报条件

申报信阳市工业企业“高管人才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信阳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为本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年税收额居前 30 位的企业;

3)申报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诚信守约,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 申报程序

1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税收额居前 30 位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企业高管人才奖申报表》,由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工信委汇总。

2)具体奖励人员由企业按条件自行决定并在《企业高管人才奖申报表》中明确。

三、申报时间

各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及时申报,并对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统一上报。申报材料务于 2018131 日下午 500 前报市工业信息化委运行监测协调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德涛

话: 6365528

箱: xysgxjyxk@163.com

附: 1. 强高新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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