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豫集聚办〔2017〕11号)要求,我市各县区已完成辖区内产业集聚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全市参与评价的11个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共计503家,其中:A类企业86个,B类企业367个,C类企业50个。现将具体名单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



信阳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11日



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xls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