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关于对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公示(第二期)

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第192组,于2018年5月19日进驻信阳市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84号)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督查组5月24日至26日共向信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督查5项问题公示如下:
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处农家乐。生活污水、垃圾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入保护区水域,水面有明显的漂浮物,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处理建议:立即停业整改,清除漂浮物。
责任单位:浉河区人民政府
现场调查情况:该处农家乐即位于强湾村龙湾组的观音坡生态园,属于二级保护区内居住的群众利用自家住宅经营农家地锅饭,餐饮、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湖面有漂浮物。
整改落实情况:1、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和《禁止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回收清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目前,已停业。2、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现已清理到位。3、责令限期安装污水处理设施。4、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现已清理完毕。
二、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一处农家乐,生活污水、垃圾未有效收集处理。
处理建议:立即取缔。
责任单位:浉河区人民政府
现场调查情况:该餐馆位于信阳南湾林场,当事人与信阳南湾林场签订协议,租下该地块建设简易房住居,近年改为农家餐馆对外营业。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5日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2、告知当事人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餐饮业”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当事人递交了承诺书,承诺不再对外营业。3、加强巡查,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三、一级保护区内堆放有混凝土搅拌机一台,建筑固体废物约4吨。
处理建议:立即清除建筑固废。
责任单位:浉河区人民政府
现场调查情况:该处十三里桥乡何湾村土沟组,位于南湾水库饮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为艾姓人家所有,现场堆放建筑地砖及其他固体废物和搅拌机一台,距离水源地保护区水面较近。
整改落实情况:5月27日上午11点全部清理到位。
四、二级保护区内一处农家乐,餐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水源地。
处理建议:立即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浉河区人民政府
现场调查情况:该农家乐即位于强湾村龙湾组的会友山庄,系当地群众利用自家住宅经营农家地锅饭,餐饮、生活污水未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1、已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和《禁止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回收清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目前,已停业。2、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并恢复原始地貌,现已清理到位。3、责令限期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五、二级保护区内2艘游船用于经营活动。
处理建议:立即取缔。
责任单位:信阳市南湾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现场调查情况:该处位于二级保护区内,游船用于旅游活动,存在油料泄露等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28日上午将2艘游船安全拖离停靠水域,吊离上岸,彻底消除了对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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