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根据督察组的相关要求,我省对转办件接收、信息公开、调查处理、上报结果、责任追究等环节做出具体要求。
在转办件接收环节,各地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本地协调保障机构,设置专班负责接收信访举报件,并在收到转办件后2个小时之内,由各市(县、区)协调保障联络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转办单上签收,并回传至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第一次信息公开环节,收到转办件后,各市(县、区)应第一时间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信访举报件的数量、区域分布等基本信息,具体举报内容不予公开。
在调查处理环节,对收到的每一件信访举报件,要一案一专班,立即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在第二次信息公开环节,调查处理完结后,要第一时间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转办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开内容要见事见人见责任。
在上报结果环节,各地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结果,务必按省交办单确定的时限,经当地政府案件办理牵头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并努力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报。确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间的,要报经同意。对于举报件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对于举报件部分属实的要视情况分别依法查处和说明情况,对于举报件完全不属实的要说明情况。
在责任追究环节,各市(县、区)案件办理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赵力文)
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郑州市7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0044。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