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委、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产融〔 2018 〕 109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请于 6 月 21 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 报送市工信委 网络信息科。报送材料包括《 2018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详见附件 2 、 3 、 4 )以及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0376-6366517 邮箱: xyppzx@163.com
2018 年 6 月 11 日 豫工信产融〔 2018 〕 109 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 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 2018 〕 185 号)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 2018 年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重点工业产品和设备上云、信息物理系统( CPS )、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二) 试点示范项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省属单位直接报省工信委申报。 2018 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 7 类 23 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 2 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不接收已确定为 2017 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的企业。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 2016 年、 2017 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的项目,以及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技术转化吸收的项目。 不接收 2017 年已经确定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同方向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所申报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国家和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实施方案和申报材料一致。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材料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并从中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报送方式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以邮寄方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2018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详见附件 2 、 3 、 4 )以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联 系 人:李 丽 李 洋 联系电话: 0371 — 65507621 65509946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 93 号盐业大厦 1326 室 附件: 1. 2018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