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各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 、市 “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 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 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 8 年 市级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方向
按照“优化布局、重点建设、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省重点支持的5大主导产业、12个重点产业,结合我市优势产业, 突出创新引领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 市级 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的发展格局。 面 向 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 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等 , 加快建设 一批 市 级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 工程中心依托 单位 必须在 信阳市 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 1 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 2 %或 不少于200万元 。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 1 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 2 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 2 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 9 人以上,具有 中 级 以上 职称或 硕士以上 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 2 0% ,或不少于2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 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三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 按要求如实 填写《 信阳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 纸质申报 材料 一式两份 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 于2018年8月20日前 报送 至市科技信息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 报送地址: 浉河区三里店河南路城市之星A座12楼(民权桥南)。
咨询电话:市科技信息中心 林峰、秦筱瑞 6338955
市科技局计划科 肖兵、陈小龙 8093688
电子信箱: 市科技信息中心 xyskjxxfw@163.com
附件2 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版).doc
201 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