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联产融〔 2018126 )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进行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申报材料,县 () 、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认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对申报企业(单位)项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二、根据《河南省2018年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实施方案》,所有申报企业需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三、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企业隶属关系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上报,同时要确保推荐的项目符合要求,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出具项目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推荐上报。

五、各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要件和申报资料进行查证核实, 8 13 日前,将《 2018 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附件 3 )、《 2018 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 4 )和《河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附件 5 )纸质件( 3 份)和电子版( Word 格式,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并将两部门联合出具的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 6 )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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