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阵地建设,发挥科普 示范 基地 在教育领域 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切入点,以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为目标, 现开展信阳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意义
通过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引导全市中小学校构建科技 创新实验室 、创客 中心 、科普活动教室等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教育的场所,引导中小学校开展科技 创新教育 ,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与工程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创客精神, 提升 学生学习能力、 实践 操作 能力 和探索研究能力。通过试点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试点 所在 学校 应 结合 本 校现有办学特色和优势,融合 科技创新教育理念, 以优质课程资源为支撑,以活动课程模块带动应用,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实现学生全员参与 科技 创新实践活动 , 整体提升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范围
面向 全 市 中小学 ( 含小学、初中、高中 ),重点针对离市区近、基础条件好、有一定科技创新基础和建设场地的中小学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
(二)理念
申报学校应具备前瞻的 科技 创新教育理念,对 人工智能、 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 创新(创客)教育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开展教学模式创新,积极进行教育改革的探索。力争通过 科技 创新教育打造学校办学特色, 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用房
申报学校应 具有 有一定数量的功能用房(或 专用教室 ) , 面积不少于 2 00平米,用于 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试点建设 。
(四)师资
申报学校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教师,基本 具备相关创新 课程模块的教学与辅导专业知识与技能。
(五)经费
申报学校应能筹措专项经费用于 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试点 建设和相关课程建设。市科技局根据建设情况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应主要用于购置科技创新教学器材、资料以及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等。
三、材料上交
申报学校 需填写《 信阳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试点)申报书 》,经县(区)科技局及主管部门审核加章后,连同 附件一式 两 份 于 201 8 年 10 月 25 日前 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 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兵、陈小龙、林博
联系电话: 8093688
邮箱: xysfzjhk@163.com
报送地址: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1105房间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8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