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信阳市融资担保机构2017年度行业年审
第二批拟通过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3号)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等规定,市政府金融办对商城县政府金融办和市直融资担保机构上报的2017年度行业年审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同意商城县金源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财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融资担保机构通过2017年度行业年审市级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1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6365502
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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