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注:根据本单位预算说明结合实际工作,作出专业名词的说明解释。)

 

附件: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二)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设置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与产业政策科、运行监测协调科、中小企业服务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生产科、节能与原材料工业科、科技与装备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网络信息科,共9个职能科室,下设信阳市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1个全供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收入总计889.3988万元,支出总计889.39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8.8152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预算新增了专项资金104.7237万元。其中市工信委养老准备期结算应补资金54.7237万元,用于清算养老准备期结算资金。通管办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通管办基础设施规划编制费用。《信阳工业志》编纂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支付《信阳工业志》编纂相关人员和办公费用。二是其余新增4.091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889.3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3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支出预算889.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751万元,占51.12 %;项目支出434.7237万元,占48.8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9.3988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108.8152万元,增长13.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部门预算新增了专项资金104.7237万元。其中市工信委养老准备期结算应补资金54.7237万元,用于清算养老准备期结算资金。通管办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通管办基础设施规划编制费用。《信阳工业志》编纂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支付《信阳工业志》编纂相关人员和办公费用。二是其余新增4.091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9.3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430.2976万元,占年初预算48.38%;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245万元,占年初预算27.55%;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189.7237万元,占年初预算21.33%;住房保障类支出24.3775万元,占年初预算2.7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9.3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8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2.8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年、2017年持平。原因:2016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公车改革政策尚未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暂安排5万元。

 

3、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近年来本单位一直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预算数与2017、 2016 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078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