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11号)要求, 省级层面部署实施十大创新引领专项、省市联动谋划实施百项创新示范专项、市县主体推动实施千个创新应用专项。为加快推进“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建立备选项目库,现组织开展 信阳市 创新 应用 专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地方自主、突出特色、成面重效、应用提升”的原则,围绕本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聚焦现代工程技术,启动实施 一批 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应用专项。着力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形成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示范面,打造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名片。
二、组织方式
采取“ 县(区) 谋划先启动、 市 择优后支持”的方式,由各 县(区) 各部门先行凝练筛选,依托本地优势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力量组织论证实施一批创新 应用 专项,并择优推荐上报纳入 市 级创新 应用 专项备选库。备选项目经 市科技局 组织专家咨询 评审论证 后,择优确定 市县 联动实施的创新 应用 专项。专项备选库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补充征集,成熟一批、启动一批。
三、征集范围
根据各 县(区) 各部门工作进度情况,此次项目 应为 列入201 9 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 项目应重点面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县(区)财政经费支持额度一般在 10 万元以上(如为验收后补助项目,须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包括各县区、管理(开发)区或市直部门对所属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立项并经费支持的项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各县(区)、管理(开发)区对驻信央企和中央驻信院所立项并经费支持的项目。
四、基本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省、 市 、 县 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 省 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项目已获得 县(区) 或部门立项和经费支持,须对照项目征集范围有关情况说明,提供 县(区) 或部门下达的立项和经费支持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项目重点依托 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单位 、 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单位应建有 市 级(含 市 级)以上研发平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五)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 信阳 )”黑名单。
五、推荐程序
各主管部门对立项并经费支持的创新 应用 类项目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组织相关项目单位填写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主管部门汇总并填写推荐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关的立项及经费下达文件一并报送至 市科技局 ,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报送要求
此次备选项目征集不要求报送项目申请书、预算申请书等正式申报材料,相关材料申报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 县(区) 各部门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推荐,有关材料于201 9 年 5 月 3 日前报送至 信阳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 。
报送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计划科 8093688
高新科 8093680
农村科 8093690
社发科 8093679
附件:
201 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