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1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精神,为落实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经研究: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3元。具体为: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78元/立方米调整为2.7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61元/立方米下调为3.58元/立方米。
河南弘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供上天梯及信阳工业城的用户,参照执行。
燃气公司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公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受社会监督。
2019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