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1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精神,为落实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经研究: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3元。具体为: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78元/立方米调整为2.7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61元/立方米下调为3.58元/立方米。

河南弘昌天然气有限公司供上天梯及信阳工业城的用户,参照执行。

燃气公司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公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受社会监督。

2019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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