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阳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 〕 188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5 〕 31 号) 等文件 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众创空间, 根据《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决定开展201 9 年度 信阳市 星创天地建设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 星创天地 ” 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农村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的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 星创天地 ” 是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主阵地,是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举措。打造 “ 星创天地 ” ,对于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 信阳市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 1 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 “ 互联网 ” 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 1 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 1 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 3 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 2 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六)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信阳市星创天地申请书》和《信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星创天地申请书和基本信息表一式 2 份和《信阳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1 份,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农村科 ,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 王娟    胡兆峰   吕英辉

联系电话: 8093690 、 3771556

邮      箱: kjjnckjk@163.com

 

附件: 1.信阳市星创天地申请书.doc

              2.信阳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3.信阳市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doc

 

   

                               

201 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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