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9〕218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林草局、中科院、地震局、气象局、测绘地信局科技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科技厅: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简称“国家野外站”)是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之一,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野外站面向社会经济和科技战略,依据我国自然条件的地理分布规律布局建设,经过多年发展,获取了大量第一手定位观测数据,取得了一大批重要成果,锻炼培养了野外科技工作者,支撑了相关学科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为推动新时期国家野外站建设发展,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71号)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国家野外站的梳理评估。从梳理评估情况看,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大多数国家野外站,基础设施完备,积累了大量、规范、可靠的长期连续观测数据,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建设发展成效显著。同时,部分国家野外站也有一些问题,大港土壤环境材料腐蚀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极少数国家野外站基础条件较差,成果产出不足,依托单位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国家野外站应有的作用。根据专业机构梳理评估结果和现场抽查核实,经研究,确定了国家野外站优化调整结果,将原有105个国家野外站优化调整为“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97个国家野外站,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组织依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野外站的管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国家野外站五年建设运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加强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国家野外站的科学观测和试验研究水平,促进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产出,为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优化调整名单

 

                科 技 部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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