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罗山县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商城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拟取消罗山县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商城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8〕109号)相关规定,拟同意《罗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罗山县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的请示》(罗政金〔2019〕5号)和《商城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商城县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试点资格的请示》(商政金〔2019〕4号),并报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取消上述两家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

本次仅取消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试点资格取消后,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6-6365502

信阳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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