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地方自主、突出特色、成面重效、应用提升”的原则,围绕本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聚焦现代工程技术,启动实施一批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应用专项。着力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形成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示范面,打造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名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九大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省内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二)项目已获2018、2019年度县(区)、管理(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类项目立项,对已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须已经下达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
(三)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四)项目应符合《信阳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对创新应用专项的有关规定等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
(五)项目重点依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的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2021年12月31日前)。对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提质增效调研服务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
(六)项目单位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创新示范(应用)专项近2年内存在验收不通过情况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
(七)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经费筹措能力;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申请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 1. 5%;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八)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合作基础,具备实现项目产业化的能力。
三、组织方式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对推荐的创新应用专项要进一步筛选凝练、优化提升,按要求组织和指导项目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正式推荐上报。对于实施成效显著、带动效应突出的创新应用专项,市科技局将向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推荐。
(二)市科技局对项目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对确认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四、申报程序
(一)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管理(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市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限报3项。
(二)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将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对企业承担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可事前拨付一定的启动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装订后分别报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二)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三)各县(区)、开发(管理)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须统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经费下达文件的扫描件,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各主管业务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
项目咨询:高新技术领域 8093680
农业领域8093690
社会发展领域 8093679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计划科 8093688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6699002
附件:1. 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