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方便群众出行,确保车辆通行顺畅,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部署,大力推广普及在籍车辆安装使用ETC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ETC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可携带行车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大银行网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乡镇银行和发行方业务办理点免费办理。
二、ETC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通行,并逐步拓展使用于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商场、社区、旅游景区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河南省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凡成功办理ETC的车辆,全国通行费享受9.5折无差别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实现。
三、为了使广大车主出行更便捷、缴费不停车、使用更省钱,希望广大车主尽快到指定的网点免费办理,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各大银行和发行方等将积极提供相关服务。
咨询电话:0376—6335626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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