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及收费系统优化升级有关政策解读

2020年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日前我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了收费车道、ETC门架等系统功能,对相关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完成实车测试工作。目前,全省收费系统运行稳定、高速路网安全畅通,基本实现了新系统运行的平稳过渡。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广大车主的驾驶体验会有哪些变化?通行高速公路应该注意些什么?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针对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问一:哪些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收费公路?

答: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其中,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继续依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的有以下六类:1.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2.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3.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4.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5.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6.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问二:疫情防控紧急物资运输车辆是否继续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从5月6日零时起,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三不一优先”政策。同时,停止执行我省疫情防控A、B证等应急通行证制度。高速公路收费站开通紧急物资运输专用快捷通道,并设置明显标识。各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维护现场通行秩序,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

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车载装置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可不停车快捷通过收费站,通过部省两级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免费通行;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收费站人工车道,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其中,为避免ETC储值卡用户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问题,使用ETC储值卡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可通行人工车道并领取通行卡,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

问三: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ETC系统的故障问题,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善?是否已经稳定?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部分地区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给不少用户带来了困扰。对此,全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手抓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一手抓住“疫情免费通行”的空档期,升级完善ETC收费系统、协助处理投诉问题、开展设备巡查维护,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截至3月底,河南全面完成了交通运输部部署的存量投诉“清零”问题,投诉处理及时率100%,投诉结案率100%,全国排名名列第一。

此后我省开展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第十战役实车测试工作,针对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车道收费系统、费额显示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在内的所有软硬件的功能、性能、准确性进行检测,通过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彻底解决问题,最终实现“一次通行、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的“四个一”目标。

对于这次恢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交通运输部建立了技术保障机制,将督促指导各地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欢迎广大司机朋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我们将迅速整改完善,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问四:通行ETC车道是否能及时显示全程金额?

答:针对之前车辆通行ETC出口车道时,信息显示屏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的情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处的收费信息显示屏都进行了升级换新,屏幕更大了,显示信息更加全面。车辆出站时,车道显示屏上将准确显示当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不会再出现多计多扣、分次扣费、漏收补扣、无显示或系统日期错误等现象。在此提醒司机朋友,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看“费显”情况。我们还将继续提供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发送扣费短信等查询服务。

问五:一次通行收多条扣费短信的问题解决了吗?

答:本次系统升级,ETC在“扣费”方面进行了相应优化,通过全面排查和规范银行扣费短信,实现了ETC车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之前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计费和收费是通过高速公路路段上一座座门架分段实现,车主会多次收到扣费信息提醒。经过系统优化工程,ETC门架只承担分段计费并进行累加,最后一次总扣费,出口车道显示屏上显示的费额便是通行总费用。这样,减少了ETC车主繁琐的付费环节,明白消费、收费金额透明。恢复收费后,本省通行的车主会在完成行程后的24小时内收到扣费通知,跨省通行的车主会在完成此次行程的72小时内收到扣费通知。

问六:系统升级后,客车通行费有变化吗?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的通行费金额总体不变。目前,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

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应缴通行费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我省已优化调整ETC通行费计费原则。从5月6日起,ETC车辆的通行费金额按照“四舍五不入”再打折的方式收费,即收费金额尾数小于0.5元的部分舍去、大于0.5元的部分不入位,再打95折;非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按“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元”。

例如,若车辆某一行程合计应收金额为9.49元,ETC用户实收金额为先“四舍”取整为9元再打95折,收费8.55元;人工缴费为9元。若车辆某一行程合计应收金额为40.72元,ETC用户直接打95折实收为38.68元;人工缴费为41元。可以看出,同一类车通行同一路径,使用ETC一定比领取CPC卡人工缴费要便宜。

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问七:货车通行高速公路需要注意什么?

答:全网系统调整后,以“ETC驶入”作为通行费打折依据。货车可申请安装ETC,并快速通行货车ETC专用通道,通行费享受5%优惠(规则同客车),在此基础上还可享受差异化优惠政策。货车取消“计重收费”模式,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即相同轴型的货车,空载和标准装载状态下计费相同。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据统计,目前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辆次中,平均75.3%辆次的通行费额下降,其中二类至六类货车平均受益频次将分别达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特别提醒的是,货车上高速实行“入口治超”,超限超载车辆无法驶入高速公路。

问八:为什么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需要采用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

答: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主要依靠ETC门架系统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轨迹,进行精确收费。ETC门架系统可以识别车辆身份、车型信息,但无法判断载运的货物情况。所以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需要采用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

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可在驶入高速2小时前,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未进行预约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通过预约通行方式,有以下便利:一是取消收费站入口查验,避免引发交通拥堵;二是减少路面检查,节约车辆在途时间;三是避免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现象;四是随着预约通行次数的增长,将逐步减少对信用等级较高客户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因此,建议广大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企业用好预约通行方式。

问九: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周期长怎么办?

答:针对部分用户反映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周期长、金额不准确等问题,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省进一步加强数据传输保障,压缩开票信息上传周期,保障用户在通行后能够及时开具发票,同时优化完善开票业务流程,按照高速公路出口一次扣费的金额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有效解决部分用户反映的开票金额不准确问题。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用户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和实现抵扣,增加向用户提供由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服务。汇总单以用户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汇总相应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和财政电子票据信息。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将为用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财务处理和增值税抵扣提供更大的便利。

比如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

按照最新规定,ETC客户在登录电子票据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票根”微信小程序)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相关财会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问十:还会不会出现95022客服电话接不通现象?交通部门如何提升客服效率和质量?

答:为满足全国ETC客户的出行服务需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推动95022、12328以及地方服务热线,共同为公众提供服务。同时,建立了跨省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修订了高速公路全网运营和服务规则,建立了ETC客服排行榜,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客服支撑能力建设,增加客服人员,更好地为公众提供高品质服务,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欢迎大家进行监督。

问十一:车辆通行收费站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可通行ETC专用车道,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和ETC用户通行费打折优惠;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ETC车载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应通行收费站人工或者ETC/人工混合车道,停车领卡交费。建议广大司机朋友就近办理安装ETC,充分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和打折优惠等便利。当通行车辆使用ETC通过ETC车道进入高速公路,标签和卡内有入口信息的,出口收费站转人工处理时仍可享受5%通行费优惠。当ETC储值卡内余额不足时,ETC系统无法进行自动抬杆操作,影响通行效率。鼓励ETC单卡用户尽快申请加装车载装置(OBU),鼓励原有ETC储值卡用户免费升级为ETC记账卡用户,减少自有资金占用,享受先通行后付费的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同时,通过收费站时,注意减速慢行,按序通过,确保您和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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