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0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通报


信环指办〔2020〕47号

关于我市2020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

排名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社会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信环指办〔2020〕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依次为:商城县、淮滨县、潢川县、息县、新县、固始县、光山县、罗山县(排名结果见附件1)。

罗山县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二,5月份倒数第一,光山县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两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一,5月份倒数第二。

二、各区、管理区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依次为:浉河区、平桥区、信阳高新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羊山新区、上天梯管理区(排名结果见附件2)。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羊山新区进行警示提醒。

三、中心城区各办事处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依次为:老城办事处、车站办事处、民权办事处、平桥办事处、南湾街道办事处、南京路办事处、五里墩办事处、金牛山办事处、平西办事处、湖东办事处、北湖办事处、震雷山办事处、五星办事处、创业服务中心、前进办事处、平东办事处、羊山办事处(排名结果见附件3)。

龙飞山办事处、贤山办事处站点因仪器问题,不参加5月份排名。

平东办事处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位,其中4月份倒数第二,5月份倒数第二,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市环境攻坚办公开约谈平东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四、乡(镇)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排名前20名乡(镇)依次为:

平桥区查山乡、商城县汪桥镇、固始县方集镇、固始县祖师庙镇、商城县丰集镇、商城县鄢岗镇、潢川县江家集镇、商城县伏山乡、潢川县黄寺岗镇、固始县段集镇、固始县蒋集镇、息县八里岔乡、光山县大苏山国家公园管委会、固始县石佛店镇、平桥区王岗乡、新县卡房乡、息县包信镇、息县小茴店镇、商城县李集乡、固始县张老埠乡。

前20名乡(镇)中,固始县占6名,商城县占5名,息县占3名,平桥区占2名,潢川县占2名,光山县占1名,新县占1名。浉河区、罗山县、淮滨县未有乡镇进入前20名。

由好到差排名后20名乡(镇)依次为:

淮滨县新里镇、罗山县定远乡、浉河区柳林乡、淮滨县赵集镇、罗山县周党镇、光山县南向店乡、固始县徐集乡、罗山县灵山镇、淮滨县芦集乡、罗山县彭新镇、新县陡山河乡、光山县仙居乡、浉河区吴家店镇、潢川县踅孜镇、潢川县魏岗乡、潢川县付店镇、潢川县来龙乡、光山县孙铁铺镇、罗山县铁铺镇、新县千斤乡。

后20名乡(镇)中,罗山县5个,潢川县4个,光山县3个,淮滨县3个,浉河区2个,新县2个,固始县1个(排名结果见附件4)。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新县千斤乡,潢川县来龙乡、魏岗乡,淮滨县赵集镇进行警示提醒。

罗山县铁铺镇、彭新镇、灵山镇、定远乡,浉河区吴家店镇,连续两个月排名后20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责成罗山县、浉河区县区政府公开约谈相应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1.2020年5月份各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2020年5月份各区、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3.2020年5月份中心城区办事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4.2020年5月份乡(镇)空气质量排名

附件1-4.doc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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