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光山县2019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索引号: -2101-2020-1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7-27

空位类: 2101

成文时间: 2020-07-16

空位区: 信阳市

空位门: 信政土

失效时间:

光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 2019 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光政土〔 2019 16 号)已经省政府批准(豫政土〔 2019 1268 号),该批次用地涉及光山县槐店乡冯畈村 1 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申请用地总面积 2.6217 公顷。

一、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二、你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0 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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